大学礼堂照片

优秀学生名单

关于本政策

负责办公室
学术事务

院长名单, 在秋季和春季学期结束后由教务长颁发, 给予3分的学生认可.如果在对GPA有贡献的课程中至少获得了12个学分,并且该学期没有in(不完整)成绩,则该学期GPA必须达到500或更高.

非全日制本科生只要GPA达到3分,就有资格获得院长名单.500分或以上,12个或更多的学分(没有IN),这些学分都是绩点的一部分. 学分必须在连续两个学期(不包括夏季)中获得,每学期至少6个学分. 一旦一个学期的学分被用来成功地达到院长名单上的兼职学生, 它们不得再次用于此目的.

院长名单名称包含在学生的学术成绩单中,可以在他们的NEST账户上获得. 学院/学校也会给学生发通知.

查看学术政策查看教务政策查看所有策略